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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湖北日報訊 (記者江萌)武漢地區高校和科研機構的“雙肩挑”(既有技術職務又擔任行政職務)人員,經批准可在漢辦企業並持股。
  昨日,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《關於深化高校、科研機構職務科技成果使用、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意見》,其中規定,對高校、科研機構“雙肩挑”人員,經其單位批准允許在漢創辦企業並持股。
  武漢市一位科技官員介紹,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。允許科研院所的領導憑自己科研成果辦企業,應該值得鼓勵。但最終決定權,授權給科研人員所在單位自行決定。
  此項新政引起武漢地區多所高校領導熱議。湖北工業大學副校長董仕節說,允許持股辦企業突破了黨政幹部不得經商辦企業的規定。很多“雙肩挑”的高校領導都從事科研多年,擁有一批高精尖的技術成果,原來受政策所限,評完職稱後束之高閣。如果允許他們持股辦企業,將極大地激發創業熱情。“這項政策要實施好,還要有配套細則和風險防範機制”,董仕節認為,要避免科研部門領導幹部創辦企業時權力尋租,需要其企業透明化運行,保證既能轉化科技成果,又能規範運營。
  (原標題:高校和科研機構領導可兼職“下海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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